部门简介

党建工作部(统战部)是学校党委在组织工作方面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全校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基础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校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组织路线和干部路线。按照上级组织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党委决定,结合学校实际,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制定相应政策和规章制度、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等,经学校党委批准后贯彻执行。

2.认真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做好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换届工作;检查督促校内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组织建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党建工作研究。

3.认真做好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党员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严把发展程序和发展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以及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开展党内状况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

4.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等。

5.做好组织部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全校党建数据库建设;做好党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做好党内各项统计及上报工作;做好干部党员政审和出国(境)审查及报批工作。

6.加强部门自身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安全稳定和保密意识教育,做好维稳综治工作;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责任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坚持开好部务会、工作务虚会、工作研讨会,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部门网站建设,扩大组织工作影响力和工作透明度。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统战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定,向校党委全面反映学校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学校统一战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贯彻落实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通报情况和反映意见建议。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加强与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系,注意研究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助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

5.负责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党的侨务政策,发挥侨联、港澳联的作用,开展与港澳台和海外各界友好人士的联络及对外宣传工作。

6.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参事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实职安排的推荐工作,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举荐工作,党外后备干部的考察、培养和选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参加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战理论与政策的研究工作,积极建设统战理论研究会和政协理论研究会工作站,积极开展统战宣传和信息工作,建设统战信息宣传平台。

8.协调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承担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1. 负责根据学校党委部署,贯彻执行党校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党校规章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计划。

2.负责落实各类培训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3. 负责网上党校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根据工作需要和学校党委决定,适时举办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各类培训班,并做好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5.抓好党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究,承担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有关调研或课题研究任务。

6.负责对分党校工作进行统筹、指导、督促和检查。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